10月10日起,進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5%!400萬以下項目原則上留給中小企業!
10月10日起,進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5%!400萬以下項目原則上留給中小企業!
文件原文: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單位:
為進一步轉變建筑業發展方式,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以改革創新引領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市建筑業改革創新取得明顯成效,“紹興建筑”品牌效應進一步彰顯,成為全國建筑業轉型發展排頭兵和展示浙江省新型建筑工業化的“重要窗口”。
——產業發展樹立新優勢。建筑業各項主要經濟指標繼續保持全國地級市前列,建筑業增加值占全市生產總值比重保持在8%以上,市外市場占有率不斷提高,百億級省級市場保持在10個以上;培育500億元以上規模企業2家,100億元以上規模企業15家;培育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30家以上。
——行業治理實現新突破。全面推進建筑業數字化改革,搭建“智慧建設”平臺,行業整體智治水平顯著提升。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更加完善,建立全市統一、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實現惠企減負,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建筑工業化實現新發展。加快發展以機械化為基礎、以裝配式建造和裝配化裝修為主要形式、以信息化和數字化手段為支撐的新型建筑工業化。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40%,鋼結構建筑占裝配式建筑比例達到40%。
——綠色建筑躍上新臺階。加強高品質綠色建筑項目建設,完成高星級綠色建筑項目28個;大力發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完成超低能耗建筑面積24萬平方米,(近)零能耗建筑項目4個,推動政府投資項目率先示范,持續開展綠色建筑示范區建設,建成一批高品質綠色建筑項目,創建一批節能低碳、智慧宜居的綠色建筑示范區。
——品牌建設再上新高地。持續推進“紹興建筑”品牌建設,創建“魯班獎”和“國家優質工程獎”等國家級優質工程15個以上,“錢江杯”“白玉蘭杯”等省級優質工程200個以上,扶持企業做大做強,品牌建設繼續保持全國地級市領先。
——科技創新實現新跨越。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工作,建筑業研發投入穩步增加,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顯著增強;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智能建造等數字技術全面應用于建筑產業,政府投資項目智慧工地覆蓋率達到100%;科技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累計建成省級以上技術中心30家。
——產業隊伍構建新格局。培養一批建筑產業領域的高級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職業化、技能化的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基本形成。進一步完善產業工人保障機制,拓寬產業工人發展空間。擴大和完善依托地方高校、職業院校、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的產業工人技能培訓和認定體系。
——質量安全保障形成新機制。完善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工程參建各方主體主要責任、政府部門監督責任相銜接的質量安全保障體系。推進過程質量責任和安全風險防控體系標準化,積極穩妥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
二、重點舉措
(一)完善政府組織模式,推動行業轉型發展
1.開展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以保障質量安全為核心的信用評價體系,采用分級分類管理方式,實現全市統一評定,并依法與行政審批、招標投標、監督抽查、評優評先、工程擔保等事項關聯。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2.完善招投標管理制度。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堅持擇優和競價相結合,合理選擇招標模式,不斷完善信用分在招標投標中的應用,體現公平公正、優質優價;探索推行合同網簽和評標定標分離方法,倡導選擇信用等級良好、信譽度高的企業。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政務服務辦,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3.推進“聯合體”招投標模式。支持我市建筑業企業與央企、市外地方國企強強聯合,采用聯合體投標方式承建業績要求高的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各地可在年度建設項目計劃中明確一定數量的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標段鼓勵采用聯合體方式投標。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政務服務辦,市級相關部門及市屬企業,各區、縣(市)政府
4.推進工程總承包模式。適宜采用工程總承包的政府投資項目、國有資本占控股的項目,帶頭推行工程總承包;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采用工程總承包的政府投資項目,原則上應當在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進行發包,并宜采用總價合同;除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可以調整的情形外,對合同約定的包干部分,結算時不予調整;工程總承包單位(含聯合體)應自行完成主體工程設計和施工業務(不含鋼結構)。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政務服務辦,市屬企業,各區、縣(市)政府
5.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政府投資項目、國有資本占控股的項目帶頭推行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鼓勵社會投資項目采用工程建設全過程咨詢服務。支持專項咨詢企業通過聯合經營、并購重組等方式發展成為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加快培育一批涵蓋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全領域以及投資決策、建設實施、運營維護等階段的全過程工程咨詢企業;對有效提高工程質量、縮短工期、節省投資的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鼓勵建設單位按產生效益的一定比例予以獎勵。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屬企業,各區、縣(市)政府
(二)推廣新型建造方式,促進建筑工業化發展
6.加快推進綠色建筑。認真落實碳達峰碳中和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不應低于二星級綠色建筑要求;積極推進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建設及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并適當給予資金補助,加大可再生能源應用,規范綠色建筑標識管理;提升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以“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為契機,探索綠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購,落實綠色建材采購要求,鼓勵綠色建材認證和推廣應用,建立綠色建材采信機制,并適當給予資金補助。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政務服務辦
統籌各級產業基金,按規定扶持在綠色建筑、建筑工業化等方面有成長潛力的項目。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財政局
7.加快推進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筑。不斷研究開發適合社會發展、有效提升建造質量和效率的預制部品部件,通過資金獎補、土地供給等要素支持,創建一批在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等領域具有國內領先水平的示范企業;大力發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對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造的住宅項目給予資金補助;適宜采用裝配式結構的政府投資新建公共建筑及市政橋梁、軌道交通、交通樞紐等,倡導采用鋼結構等裝配式建造方式。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各區、縣(市)政府
8.加快推進裝配化裝修。培育一批設計、生產、施工一體化的裝配化裝修企業,引導傳統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企業轉型升級;政府性投資新建、改建公共建筑鼓勵采用裝配化裝修;推動裝配化裝修在體系研發、標準制定、綠色建材應用認證等方面創新發展。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發改委,市屬企業
(三)豐富產業發展模式,拉長紹興建筑產業鏈
9.打造建筑產業集群。鼓勵建筑材料、建筑機械、建筑裝備、技術研發、建筑施工等行業優化整合,逐步打造貫穿建造全過程的新型建筑產業鏈,建設一批示范性建筑產業園,在資金獎補、土地供給等要素上予以支持。
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10.補齊行業短板。積極培育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綜合資質企業,對達到資質要求的企業予以獎勵;加快培育咨詢、代理、保險等專業服務企業,發展建筑裝備研發企業,在特種機械、成套裝備等領域形成規模,搶占建筑裝備“藍海”市場。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11.加快推進智能建造方式。加快工程機械產業體系培育,積極開發、引進、應用建筑機器人;加快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在裝配式建筑工廠推廣應用預制部品部件智能生產線,推動建立智能建造基地;推動BIM技術應用,依托BIM建立建筑全生命周期跟蹤管理機制。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科技局
(四)擦亮“紹興建筑”品牌,支持企業做優做強
12.加快向現代企業轉型。支持民營建筑業企業開展股份制改造,建立管理、技術、資本等多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現代企業制度;鼓勵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建立合作關系,以聯合、兼并、重組等形式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對出險的特級(綜合資質)企業可借機開展相關試點;各地可根據改革成效對企業予以獎勵。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各區、縣(市)政府
13.做強龍頭示范企業。實施建筑業示范企業培育計劃,在試點申報、創優評杯、保證金繳納等方面實行差異化管理;發揮鋼結構、裝修裝飾、安裝等行業領軍企業優勢,帶動專業領域發展;培育一批發展潛力較好的企業申報一級(甲級)、特級(綜合資質),對獲得相應資質的企業予以獎勵。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
施工總承包特級(綜合資質)企業可承擔各行業、各等級施工業務,積極參與軌道交通、機場設施、高速公路、水利樞紐、城市快速路、綜合管廊等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施工總承包一級(甲級)企業在本行業內承攬業務規模不受限制,支持傳統房建企業向市政、交通、水利等領域拓展;鼓勵中小企業專業化發展,通過專業分包參與各領域項目建設。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政務服務辦、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
15.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支持專業承包企業走“專精特新”道路,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企業可優先入選市級建筑業示范企業,擇優推薦參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運輸局
在政府采購方面全面落實支持中小建筑業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采購限額標準以上、400萬元以下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
16.支持工程質量創優。政府投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帶頭實施工程質量創優,對明確工程質量創優目標的項目,可將工程創優增加費納入工程概算,體現優質優價。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對當年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優質工程的予以獎勵。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創各級優質工程數量占當年竣工項目比例原則上不少于10%。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發改委
(五)依托新技術新標準,推動企業創新發展
17.推動企業科技創新。積極推進企業技術中心創建,鼓勵特級(綜合資質)建筑業企業爭創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一級(甲級)建筑業企業建立市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專業企業設立技術研發中心。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18.強化工程造價和標準管理創新。加快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工程造價動態管理機制;健全價格信息預警機制,提升價格信息公共服務能力;聯合司法部門、仲裁機構健全工程造價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加強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裝配化裝修)、城市軌道交通等方面的技術標準和計價規則研究。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六)加大引進培育力度,構建現代產業人才隊伍
19.加快高級管理人才引育。積極打造既有戰略規劃能力又有市場開拓能力的企業家隊伍,重點關注新生代企業家,在人才培育、交流學習等方面予以支持。
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
支持建筑業企業引進和儲備一批適應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需求的技術管理人才。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對在企業管理、工程建設、設計咨詢等領域有突出貢獻的個人給予獎勵,并在相關先進選樹中予以優先推薦。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總工會
20.加快向現代產業工人轉型。發揮建筑業企業培訓主體作用,支持龍頭企業申報職業技能培訓機構。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加大對裝配式建筑(裝配化裝修)等建筑工人培訓,大力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
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支持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組長組建專業作業企業,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政策。
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建立建筑職業(工種)人工成本信息發布機制,引導企業將薪酬與技能等級掛鉤。
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設局
21.加快產業工人培訓基地建設。鼓勵建筑業企業和高職院校積極建設產業工人培訓基地,通過校企合作、購買培訓服務、邀請專業人員授課等形式,培養一批綜合素質高、專業能力強的產業工人隊伍,各地可根據實際制定土地、財政等相關優惠政策。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區、縣(市)政府
(七)深入實施質量安全標準化,推進建筑業安全發展
22.加快工程質量責任標準化。推進質量安全標準化工作,嚴格材料和設備進場、施工工藝及驗收質量控制,大力推進質量責任落實、設計源頭管控和工序工藝實施標準化;嚴格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完善質量責任溯源制度和工程質量缺陷責任保險制度,健全工程質量安全信用評價機制。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發改委
23.加快風險防控標準化。推進以行為規范化、管理程序化、場容場貌秩序化和防護定型化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標準化建設;全面落實“遏重大”防范措施,加大深基坑實施全過程管控力度,加快推進工具式模板支撐體系應用,全面推廣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安拆、維保一體化服務;建立完善行刑銜接機制,依法懲治安全生產違法犯罪行為,倒逼安全責任落實;深入實施建筑施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鼓勵引入第三方風控機構參與安全風險管理,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24.加快整體智治標準化。深入實施質量安全管理智慧化、信息化、標準化工程;大力推廣遠程監控、自動化控制、自動預警等設施設備使用;推廣應用“物聯網+互聯網”技術,構建實施“安全碼”制度;大力保障質量安全標準化建設投入,及時測算調整相關費用計取標準,補充完善現行計價依據體系。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大數據局
(八)實施“走出去”戰略,全方位保障建筑業健康發展
25.積極開拓市外市場。鼓勵建筑業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對我市建筑業企業承接的市外、省外、境外工程項目,在企業資質申報、信用評價、“蘭花杯”等市級以上評選考核等方面予以認可和支持;在鞏固現有市場前提下,繼續深耕上海、杭州、寧波等市場,推動長三角一體化,積極拓展“珠三角”“成渝”都市圈。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商務局
26.減輕企業負擔。全面推行以工程保函方式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政府投資項目投標、履約及工程質量保證金,鼓勵其他投資項目大力提高工程保函覆蓋率,按有關規定,對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單位實行工資保證金減免措施。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政務服務辦
扎實推進施工過程結算,政府投資項目進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85%,建設單位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以及拖欠工程款的理由,驗收合格的工程必須在規定的結算周期內完成結算并支付,合同另有規定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建設局
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并按時足額撥付人工費用,人工費用撥付周期不得超過1個月。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審計局
全面推行施工總承包企業“一地一開戶,全市通用”的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優化專戶業務流程,精簡材料。依托全省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和“建筑工人保障在線”實行數字化、流程化統一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專項用于支付本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因其他原因被查封、凍結或者劃撥。
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設局、人行紹興市中心支行
健全人工費動態調整機制和主材價格漲跌風險分擔機制,承包人可承擔5%以內的人工費和材料價格浮動風險,超過部分應由發包方承擔;合理分攤新冠疫情防控等相關費用,建設單位應按照不可抗力的原則及時與施工企業簽訂補充協議。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
28.規范房建領域資金使用。強化對房建領域投標報價、合同管理、債券債務的檢查及監管;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中監管額度內的資金必須用于有關工程建設,在完成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前,商業銀行不得擅自劃扣,歸屬房地產開發子公司的,母公司不得抽調。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人行紹興市中心支行、紹興銀保監分局
商請法院依法規范對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采取保全、執行措施,保障房地產項目建設。
責任單位:市建設局、人行紹興市中心支行
29.加強金融支持力度。各區、縣(市)可根據自身情況設立建筑業專項轉貸資金,幫助建筑業企業防范資金借貸風險,減輕企業轉貸負擔。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辦、人行紹興市中心支行
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適合建筑業特色的產品,支持建筑業企業以建筑材料、工程設備、工程項目、應收賬款、商標權等作為抵押質押進行貸款;對暫時有困難但管理規范、信用良好的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市場化原則合理優化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方式,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行紹興市中心支行、紹興銀保監分局
30.加大稅收支持力度。對建筑業企業增值稅留抵稅額,按規定予以退還。建筑業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對培育、引進高級技術職稱或博士學位等高層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費用,引進各類急需人才實際發生的租房補貼、安家費以及科研啟動經費等費用,符合規定的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落實建筑業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建筑業企業發生的研發費用,執行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設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建筑業改革創新工作,著力提升建筑業核心競爭力,完善相應組織機構,制定務實舉措,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工作協調,強化各類要素保障,同時要加大政策宣傳推廣力度,打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圍。
(二)完善管理機制。建立多部門跨行業聯合查處懲戒機制,嚴厲打擊圍標串標、肢解發包、轉包、資質資格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充分利用數字化、智能化管理新模式,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嚴格落實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責任,加強源頭質量監管,嚴防各類建筑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三)落實財政保障。各地要根據本實施意見修改完善獎補政策,在市級政策基礎上制定個性政策,并納入“1+9”政策體系。發揮建筑業發展扶持資金激勵作用,定期選樹典型、激勵先進,有效激發行業發展動力。
本意見自2022年10月10日起施行,政策實施過程中遇上級法律法規和重大政策變化,涉及條款按上級要求執行。
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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