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蕪湖:啟用“核查系統”對項目經理、總監實時考勤
安徽蕪湖:啟用“核查系統”對項目經理、總監實時考勤
近日,安徽蕪湖發布《關于啟用“工程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動態核查系統”的通知》。
“工程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動態核查系統”對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質量員以及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等關鍵崗位人員實時考勤,并根據關鍵崗位人員未到崗履職情況動態扣除企業信用分,每月初予以公示。
對拒不整改的項目要堅決予以查處。
各縣市區住建局(住交局),皖江江北新興產業集中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三山經濟開發區城建(規建)局(部),市建管處、質監站、軌道(隧道)質安站,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安服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工程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督促建筑企業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履行法定職責,提升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經研究,決定啟用“工程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動態核查系統” (以下簡稱“核查系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市區(含經開區)范圍先行啟用“核查系統”,無為市、南陵縣、灣沚區、繁昌區于今年年底前啟用。
二、“核查系統”對工程項目辦理施工許可手續至辦理施工終止手續期間的項目關鍵崗位人員進行日常考勤,施工中止(停工)期間不納入考勤。工程項目完工后,建設單位應及時在“互動系統”辦理施工終止手續,否則該工程項目視為在建項目,“核查系統”繼續對該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動態核查。
三、“核查系統”對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質量員以及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等關鍵崗位人員實時考勤,并根據關鍵崗位人員未到崗履職情況動態扣除企業信用分,每個項目當月扣除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最高不超過1分,企業當月累計扣分最高不超過3分,信用分有效期為半年。市住建局每月初對上月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系統扣分情況在門戶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各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各監督機構應督促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到位,對拒不整改的項目要堅決予以查處。
四、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考勤設備、實名制系統等的安裝、運營維護負總責,安服單位應切實做好考勤設備的運營維護工作,加強對考勤設備的日常巡查,發現考勤設備異常要及時維護到位,并及時向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市住建局監督指揮中心報告。
五、各參建單位、安服單位應保證各關鍵崗位人員信息真實有效,如發現關鍵崗位人員信息存在弄虛作假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單位及個人嚴肅處理。
蕪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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