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關于印發《四川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庫管理及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的通知
四川:關于印發《四川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庫管理及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的通知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庫管理及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擴權縣(市)財政局,省級有關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5〕45號)、《財政部關于修訂發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21〕110號)等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我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管理制度,持續推動PPP項目高標準、規范化、多領域實施,推進我省PPP工作高質量發展,我們研究制定了《四川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庫管理及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四川省財政廳
2022年10月25日
四川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庫管理及信息公開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我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管理制度,持續推動PPP項目高標準、規范化、多領域實施,推進我省PPP工作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5〕45號)、《財政部關于修訂發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21〕110號)等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全省PPP項目庫依托財政部PPP綜合信息平臺系統(www.cpppc.org)建立,對全省PPP項目進行管理和發布。
第三條 ?全省PPP項目信息填報審核、財承監測、績效管理及參與方信息公開等相關工作在全省PPP項目庫內完成。
第四條 ?全省PPP項目庫管理工作遵循“財政牽頭、部門協作、規范有序、公開透明、屬地錄入、層級負責”的原則,市縣層面的管理工作由市縣財政部門牽頭負責,省級層面的管理工作由財政廳牽頭負責,四川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以下簡稱“省PPP中心”)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第五條 ?各級財政部門分級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PPP項目管理和信息公開工作。
第二章 項目庫管理
第六條??全省PPP項目庫按照項目所處階段分為儲備清單和管理庫,實施PPP項目應按照全省PPP項目庫管理要求,向省PPP中心報送申請文件,提交相應的項目資料。
(一)新增入庫。申請納入全省PPP項目庫儲備清單管理的項目,應來文明確項目名稱、總投資、行業領域、回報機制、合作期限、運作模式、項目概況以及實施機構等信息。
(二)階段轉化。申請從儲備清單轉入管理庫準備階段的項目,應同步提交項目立項(可研)批復或資產評估報告、“兩評一案”、財政部門對物有所值和財政承受能力的驗證文件、政府對實施方案的審核意見等資料。省PPP中心報財政部終審納入管理庫后,市縣可啟動采購相關工作,并同步更新錄入采購信息。完成采購的項目,應及時申請從采購階段轉入執行階段,并同步提交項目采購相關資料、項目合同以及政府及相關部門關于項目合同的審核意見等資料。
(三)信息變更。申請信息變更的項目,應根據具體變更事項,結合項目實際所處階段,提交相應的項目資料。對涉及項目“兩評一案”調整的,應重新進行論證,并提交相關批復。對涉及項目建設內容調整的,應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并提交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審核意見。
(四)項目退庫。因特質發生改變或自愿放棄采用PPP模式實施,申請退出全省PPP項目庫管理庫的項目,應同步提交政府及相關部門審核意見。已完成采購的項目,應同步提交社會資本意見等資料。
第七條??省PPP中心受理市縣申請后,按程序進行審核,對審核未通過項目指導市縣修改完善;對審核通過項目及時通知市縣,并對申請轉入管理庫、退庫等事項同步提交財政部終審。
第八條??全省PPP項目庫每年開放一次財承監測模塊更新權限,市縣財政部門應參照前五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平均增長率審慎確定未來年度增幅,同步根據項目推進實際進度,動態調整項目未來年度財政支出責任,以真實反映當地財政年度支出責任實際情況。
第九條??市縣財政部門應運用全省PPP項目庫績效管理模塊開展項目績效管理工作,錄入項目績效目標與績效指標,并將績效監控、績效評價及績效結果應用情況上傳至績效管理模塊。
第十條??財政廳優先支持基礎設施補短板以及鄉村振興、生態環保、旅游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領域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省級新區、高新區、經開區等區域項目和省級重點項目納入全省PPP項目庫管理。根據項目成熟度,向中國PPP基金、國內金融機構予以重點推薦。
第三章 ??信息公開
第十一條??PPP項目信息和PPP項目參與方信息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信息公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
第十二條??儲備清單項目信息由行業主管部門(或政府指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錄入、更新。管理庫項目準備階段、采購階段的信息主要由項目實施機構、本級財政部門錄入、更新。執行階段的信息主要由項目實施機構、項目公司(未設立項目公司的為社會資本)、金融機構、本級財政部門錄入、更新。
第十三條??PPP項目信息公開的方式包括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PPP參與各方應當落實責任,按要求在全省PPP項目庫錄入項目信息,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應對PPP項目參與各方所錄入的項目信息進行確認,并對所公開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第十四條?主動公開的項目基礎信息在項目經審核納入儲備清單后公開;主動公開的項目準備階段信息在項目經審核并納入管理庫后或進入執行階段后公開;主動公開的項目采購階段信息在參與方錄入后公開,或在項目經審核進入執行階段后公開;主動公開的項目執行階段信息在參與方錄入后公開,或在相關事項完成后次年4月30日前公開。退出管理庫的項目將保留項目相關信息并顯示處于已退庫狀態。
第十五條??除主動公開的項目信息及按國家有關規定不予公開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就其他項目信息申請公開。
第十六條??PPP項目信息通過全省PPP項目庫及財政廳門戶網站向社會發布。財政廳按季編印全省PPP項目推進情況報告并適時發布融資成本、民企參與等分析報告。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市縣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本級PPP項目信息公開情況的跟蹤管理,組織、協調PPP項目參與方及時錄入、更新和公開項目信息。財政廳定期對管理庫全部PPP項目信息錄入、更新和公開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財政廳建立與財政部四川監管局的PPP項目信息共享機制,主動接受財會監督、審計監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就PPP項目信息公開情況向項目參與方提供反饋意見,參與方應及時予以核實處理。
第十九條 ?處于準備、采購階段的管理庫項目,項目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過6個月。處于執行階段的管理庫項目,項目信息更新周期不得超過12個月。逾期未按要求更新項目信息的,綜合信息平臺將自動顯示項目處于停滯狀態,財政廳將督促項目參與方在3個月內完成整改。
第二十條 ?對未納入管理庫自行以PPP名義實施的項目,以及違反信息公開管理要求且未在限期內完成整改的項目,不得安排PPP項目相關財政資金。
第二十一條 ?經查實PPP項目參與方未按照規定錄入、更新信息或存在其他不當情形的,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可責令其限期改正。無正當理由拒不改正的,將按相關規定將項目從管理庫中清退,并對PPP項目參與方進行通報。
第二十二條??財政廳將依托全省PPP項目庫對市縣政府按效付費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持續優化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實施的信用環境。對未嚴格執行按效付費管理相關要求的,財政廳將不予受理項目新增入庫。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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