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擅自開復工的,頂格處罰!這6種情況一律不許開復工!
山東:擅自開復工的,頂格處罰!這6種情況一律不許開復工!
2月8日,山東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節后開復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明確:
一、住建系統各部門要強化層級管理、壓實監管責任,從嚴落實“六個不許”規定要求,即:
1.未履行法定建設程序的一律不許開復工。
2.未納入系統監管的一律不許開復工。
3.安全生產條件不達標的一律不許開復工。
4.企業教育培訓不到位的一律不許開復工。
5.工地揚塵治理“六個百分百”不落實的一律不許開復工。
6.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一律不許開復工。
主管部門要組織抽查督導,凡發現法定手續不齊全、安全生產條件不合格的,堅決責令停工整改。對未經復核驗收、弄虛作假、擅自開復工的,實行頂格處罰,對復核批復機構及人員嚴肅問責。
二、房屋市政工程開復工前,必須全面徹底、深入細致開展安全生產條件驗收檢查,確保全覆蓋、無遺漏。突出重點排查整治:
危大工程。重點排查起重機械、深基坑、高大模板、腳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現狀及制度落實情況。
設備設施。重點排查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設施、電器、臨設等安全狀況,該拆除的拆除、該加固的加固、該保養的保養、該維護的維護,提前空載調試。
防護措施。重點排查“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情況,以及防墜落、防打擊、防觸電、防火災等措施落實情況。
人員素質。重點排查進場人員實名制管理制度落實以及宣傳教育、培訓交底、持證上崗情況。
疫情防控。重點排查外來人員登記建檔、健康碼行程碼查驗、體溫檢測、場所消殺以及宿舍、就餐安排等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全面掌握并嚴格執行當地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做好屬地報備、核酸檢測、疫苗接種和人員隔離等工作。
三、工程項目開復工前,施工現場辦公室要張貼(掛)《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和《山東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指南》,現場要在六牌兩圖的基礎上,增設有獎舉報信息牌(樣式及要求見附件),在工程概況圖社會監督欄增加有獎舉報信息。
文件原文: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節后開復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濟南、青島、淄博、棗莊、東營、濟寧、威海、菏澤市水務(水利)局,濟南、青島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濟南市城鄉交通運輸局:
春節已過,房屋市政工程將陸續開復工,為把好建筑施工安全關口,確保安全生產“開門穩”“開門安”,現就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節后開復工安全生產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認清形勢、提高站位,筑牢思想防線
當前,北京冬奧會正在舉行,全國兩會即將召開,疫情防控形勢仍然嚴峻,保持國泰民安的社會環境是重大政治任務。住建系統各部門要從思想上充分認清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嚴峻性、復雜性和極端重要性,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兩個至上”,做到“兩個根本”,深刻汲取近期外省市發生的建筑施工事故教訓,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安全監管執法,嚴把開復工安全關口,及時消除各類隱患問題,堅決遏制安全事故發生。
二、全面排查、徹底整治,守牢安全底線
房屋市政工程開復工前,必須全面徹底、深入細致開展安全生產條件驗收檢查,確保全覆蓋、無遺漏。
(一)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1.建設單位負責牽頭制定項目開復工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確保工程手續齊全、發包合法、資金到位、工期合理,會同施工、監理單位排查安全生產條件合格后提請監督機構復核。
2.施工單位要對項目開復工安全生產條件全面自查自糾,細化措施、責任到人、建立臺賬、閉環管理。項目負責人要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責任,確保人員到崗、設備可靠、防護嚴密。
3.監理單位要對工程項目自查自糾情況逐項進行審查復核,安全生產條件合格的,總監理工程師要簽字確認,不合格的堅決不允許開復工。
(二)突出重點排查整治
1.危大工程。重點排查起重機械、深基坑、高大模板、腳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現狀及制度落實情況。
2.設備設施。重點排查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設施、電器、臨設等安全狀況,該拆除的拆除、該加固的加固、該保養的保養、該維護的維護,提前空載調試。
3.防護措施。重點排查“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情況,以及防墜落、防打擊、防觸電、防火災等措施落實情況。
4.人員素質。重點排查進場人員實名制管理制度落實以及宣傳教育、培訓交底、持證上崗情況。
5.疫情防控。重點排查外來人員登記建檔、健康碼行程碼查驗、體溫檢測、場所消殺以及宿舍、就餐安排等防控措施落實情況,全面掌握并嚴格執行當地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做好屬地報備、核酸檢測、疫苗接種和人員隔離等工作。
三、嚴格標準、認真復核,把牢安全關口
住建系統各部門要強化層級管理、壓實監管責任,從嚴落實“六個不許”規定要求,即:未履行法定建設程序的一律不許開復工,未納入系統監管的一律不許開復工,安全生產條件不達標的一律不許開復工,企業教育培訓不到位的一律不許開復工,工地揚塵治理“六個百分百”不落實的一律不許開復工,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一律不許開復工。
1.監督機構要制定項目開復工復核復查工作計劃,摸清底數、建立臺賬、閉環管理,全面復核項目報送的開復工申請,查閱資料、查看現場,合格一個批復一個。
2.主管部門要組織抽查督導,凡發現法定手續不齊全、安全生產條件不合格的,堅決責令停工整改。對未經復核驗收、弄虛作假、擅自開復工的,實行頂格處罰,對復核批復機構及人員嚴肅問責。
四、強化措施、加大督導,確保安全生產
(一)全面應用監管信息系統。結合項目開復工復查復核工作,將所有在建、新建房屋市政工程全部納入系統監管,未納入系統監管的不得開復工。
(二)開展好“開工第一課”活動。把上好“開工第一課”作為開復工必要條件,施工企業和項目部要嚴格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教育培訓不到位的不得開復工。
(三)認真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工程項目開復工前,施工現場辦公室要張貼(掛)《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和《山東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指南》,現場要在六牌兩圖的基礎上,增設有獎舉報信息牌(樣式及要求見附件),在工程概況圖社會監督欄增加有獎舉報信息。
(四)嚴格值班備勤和應急響應。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到崗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一旦發生險情能夠迅速到位、妥善處置、及時上報。及時根據北京冬奧會、全國“兩會”時間節點和天氣特點發布預警信息,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嚴格執行錯峰施工安排,落實應急資源、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準備,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預測和應急協調聯動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省廳將結合安全生產督導檢查、駐點監管等工作,對各地開復工、舉報獎勵等工作落實情況適時開展督導檢查。
附件:施工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公示牌設置指南.doc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2月8日
附件原文:
施工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公示牌設置指南
一、設置范圍
全省所有規模以上在建房屋市政施工項目。
二、制作安裝
按照《山東省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標準圖集》(魯建質安字〔2018〕18號)第25頁“公示標牌”確定的位置、尺寸、版面要求制作安裝。
三、舉報電話
公示牌應列出項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門或應急部門舉報電話、舉報網站、舉報郵箱等舉報受理信息。
四、內容要求
題目: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公示牌
內容:根據《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魯應急發〔2021〕3號)和《山東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指南》(魯建質安字〔2021〕13號)要求,為加強社會監督,鼓勵舉報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特設立舉報獎勵公示牌。
(一)舉報主體
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有權向縣級及以上主管部門舉報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
(二)舉報方式
舉報人應實名舉報,內容應包含明確的被舉報對象、具體的事故隱患或非法違法行為。
舉報人可通過“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愛山東”APP、住建主管部門或應急部門政務網站、信函、來訪等多種方式進行舉報。
舉報電話:×××
舉報網站:×××(網址:×××)
舉報郵箱:×××
(三)舉報獎勵情形
1.超資質或掛靠承攬工程的,轉包或違法分包的,工程未取得施工許可證、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的。
2.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單位安裝、拆卸的,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3.建設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的,要求壓縮合同約定工期的,將拆除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的。
4.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種作業人員未依法持證上崗的,未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未按規定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
5.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6.施工單位違反強制性標準施工的,未按照設計圖紙或者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未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的,未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專家論證的,未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專項施工方案的,未按照規定組織危大工程驗收的。
7.監理單位未依法按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整改或者暫停施工的,未對危大工程施工實施專項巡視檢查的,未按規定參與組織危大工程驗收的。
8.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單位未編制拆裝方案、未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未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的,未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的。
9.設計單位未在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未提出保障工程周邊環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見的。
舉報并查實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按規定獎勵2、10、30萬元。對舉報瞞報、謊報事故的,按照最終確認的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給予獎勵,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分別按3、4、5萬元計算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
(四)保密要求
負責舉報受理、核查、獎勵發放等事項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舉報人個人信息和舉報內容等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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