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 | 2022年1月1日起,安全文明施工費費率均調整為16.37%
宜昌市 | 2022年1月1日起,安全文明施工費費率均調整為16.37%
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調增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費率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建局、高新區建管辦,各有關單位:
為持續鞏固“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成果,進一步提升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簡稱“房建工程”)現場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成效,保障相關經費投入,根據住建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辦標〔2020〕38號),結合我市工程實際,對房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房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費率在2018版《湖北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的基礎上,上調20%。即:一般計稅法、簡易計稅法,安全文明施工費費率均調整為16.37%。調增部分為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
二、本通知所指的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是指在省級工程計價依據的基礎上,為滿足我市房建工程現行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提升要求而產生的增加費用。具體計取方式如下:
一般計稅項目按照13.64%費率、簡易計稅項目按照13.63%費率,計入“總價措施項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一般計稅項目按照2.73%費率、簡易計稅項目按照2.74%費率,在“暫列金額”中計取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
三、建設單位應充分考慮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并將其列入投資估算、設計概算及施工圖預算。依法進行招標的房建工程,招標人編制最高投標限價時,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應作為不可競爭費用,足額計取。
四、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實行據實結算。工程參建各方應按照《宜昌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增加項目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嚴格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使用情況的現場簽證工作。建設單位應按照《清單》,在不超過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費率的計價范圍內,對安全文明施工增加項目據實結算。
五、施工企業應當為高危作業人員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列入企業安全管理費用;在項目投標時,企業應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計入企業管理費。
六、2022年1月1日起,新招標及已招標未開工的房建工程按本通知執行。在實施過程中,上級主管部門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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