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印發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子證照標準,2021年11月15日起實施!
應急管理部印發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子證照標準,2021年11月15日起實施!
10月18日,應急管理部發布《關于印發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子證照標準的通知》,自2021年11月15日起實施。
通知明確,特種作業人員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操作證目前支持的作業種類包含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高處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等,還包括煤礦、金屬及非金屬礦山作業、危險化學品行業、石油天然氣作業等。以下為詳細目錄:
附原文: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子證照標準的通知
應急廳〔2021〕55號
國家礦山安監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
經商國務院辦公廳電子政務辦公室同意,現將修訂后的《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 電子證照 特種作業操作證》(C 0210-2021)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子證照由應急管理部統一生成,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安全執法和工貿監管局。
附件: 《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 電子證照 特種作業操作證》(C 0210-2021).pdf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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