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對項目負責,小心被通報處罰。陜西省通報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暨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第一階段督導檢查情況
陜建發〔2015〕218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規劃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鐵辦、楊凌示范區規劃建設局、西咸新區建設環保局、韓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神木縣、府谷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安全生產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緊急通知》(陜政辦發明電〔2015〕47號)和省安委會《關于省級安全生產督導抽查組任務分工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安委〔2015〕15號)精神,為督促各級認真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安全隱患,嚴厲打擊工程建設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推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持續深入開展,省廳于9月中旬組織了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暨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第一階段督導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第一階段的督導檢查,由省廳領導帶隊組成三個組,主要采取查看建設主管部門資料、隨機抽查建筑施工項目、現場通報反饋問題隱患等方式,對6個設區市及韓城市、神木縣、府谷縣開展建筑施工隱患排查治理及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情況進行檢查。共計檢查工程項目37個,建筑面積共計202.018011萬平方米,下發執法建議書7份。
二、各地開展工作情況
各地市建設主管部門能夠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建立健全質量安全責任體系,認真履行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有力推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深入開展,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為確保建筑工程質量提升和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各級監管部門注重加強教育培訓,不斷提升從業人員能力素質,對轄區在建工程開展全面的檢查排查,督促指導項目各方治理整改存在的問題隱患,加強對整改不力和嚴重違法違規企業的處罰力度,推動企業承擔質量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企業質量安全意識有所增強,項目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工程各方責任主體能夠按照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安排及要求抓好各項工作落實,不斷加強安全隱患自查整改,認真開展專項治理,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大部分安全隱患問題得到較好的整改。各地采取有力措施,積極推進,現場指導,建筑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實名制管理得到一定落實。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還不到位。施工、監理企業對項目施工現場檢查指導不經常,對項目負責人缺乏監督,項目經理、總監履行職責不嚴格,存在脫崗、不在位的現象,對施工現場的管理不到位,少數監理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掌握不夠,對一些違法違規行為視而不見,導致一些違法違規行為和安全隱患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糾治。
二是建筑市場行為還不夠規范。少數項目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就已經開工;項目管理人員無崗位證書或人員配置不滿足要求,變更未及時履行規定程序;監理單位例會不按規定召開,對施工企業技術方案不認真審查,現場監理形同虛設,許多質量安全問題沒有發現;部分勞務分包、材料供銷及管理人員勞動合同不規范。
三是執行標準規范不夠嚴格。施工單位落實質量標準規范不嚴格,工程實體外觀保護不到位,個別構件存在外觀缺陷;存在同條件養護試塊監管不到位、直螺紋鋼筋絲口未安裝保護套、鋼筋綁扎不規范等問題;施工圖審查制度落實不到位,缺少人防、節能意見;原材料進場聯合驗收制度執行不力,存在工程鋼筋進場無聯合驗收記錄等問題;個別監理單位未編制見證取樣計劃,關鍵工序旁站不到位,下發監理問題通知單無回復,整改結果無記錄。
四是安全生產還存在隱患。施工單位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不嚴,未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管理體系,安全管理人員存在無證上崗或數量不滿足要求;安全管理資料收集整理不及時,真實性不強,不能如實反映現場安全管理狀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嚴格,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不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不規范;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編制與實際不符,方案落實不嚴格;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落實不到位,少數施工人員不能按規定使用安全防護用品;腳手架及模板支撐體系搭設不規范;特種設備檢測備案手續不齊全,日常檢查、維修保養不到位;部分建設單位未按規定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一次性足額支付給施工單位,施工安全投入情況記錄不清楚。
四、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1.渭南臨渭區老貨運片區棚戶改造一期安置房項目:
建設單位為渭南市臨渭區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吳錫名;施工單位為林州二建集團建設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王火軍;監理單位為陜西永明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總監馬亮。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1)附著升降腳手架防墜落裝置失效,局部變截面處水平桁架斷開且無加固措施,附墻支座受拉螺栓為單螺母且未加設彈簧墊片,主框架覆蓋的樓層缺少一道附墻支座,上部架體穩定性不好;(2)模板支撐底部沒有縱橫向掃地桿,樓梯模板支撐架用方木替代立桿;(3)臨時用電總配電室設置不規范,存在亂拉亂接現象;(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未持有效證件上崗;(5)在尚未竣工的樓層內(3#樓)設置員工宿舍;(6)項目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7)更換項目經理未辦理變更手續;(8)現場管理人員與投標文件不符;(9)將外墻保溫工程和防水工程分包給個人;(10)現場砼缺陷較多夾渣、麻面、爛根,豎向線條偏差較大,時斷時續;(11)后澆帶兩側堆載過大,外墻垂直度偏差較大,有錯臺現象。
2.耀州區錦陽新城核心組團5#樓項目:
建設單位為銅川市耀州區誠基開發投資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張冰;施工單位為陜西鴻基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項目經理雷華;監理單位為陜西信遠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總監吳東強。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1)外懸挑架懸挑超高(挑五層),外架連墻拉結不規范、錨固不牢固;(2)卸料平臺擱置在外架上;(3)臨邊洞口及變形縫部位防護不到位;(4)模板架立桿懸空,且與外架架體相連;(5)臨時用電未執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用電設備電源直接從二級箱接入,臨電方案缺少用電負荷計算;(6)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證件無效。(7)更換項目經理未辦理變更手續;(8)勞務分包、地基基礎及防水工程等分包均未經監理審批;(9)作業層豎向板豎向鋼筋種類(1根)錯誤,長度不夠,間距過大;(10)砼表觀質量差,蜂窩、麻面、爛根較多,縮頸等現象較多;(11)成品保護差,電工任意開鑿,影響砼質量。
3.工程名稱:大洋田園牧歌9#、10#樓工程
建設單位為漢中市鵬程置業發展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肖興和;施工單位為漢中大洋建筑安裝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張瑞;監理單位為漢中振業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程琪。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1)施工現場各項安全防護嚴重缺失,無安全通道,樓內臨邊、洞口及伸縮縫防護不到位;施工電鋸露天無安全防護措施;(2)落地腳手架搭設不規范,基礎下沉,外側立桿懸空,剪刀撐未搭設,連墻件設置不足,未掛設安全網;(3)塔吊基礎積水嚴重,未設開關箱,維修保養不到位;(4)臨時用電存在一定隱患,多臺設備無開關箱,不符合TN-S系統;未做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5)現場安全員配備不足。
4.工程名稱:寶雞海悅國際城2#、3#、4#、5#樓及地下車庫工程
建設單位為寶雞市海豐房地產開發公司,項目負責人郝銘輝;施工單位為廣廈建設集團西安公司,項目經理謝新寶;監理單位為陜西恒瑞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孫志貴。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1)施工現場隔離防護及樓內防護不到位;(2)臨時用電專項方案編制、審批不認真,與現場實際不符;(3)項目部關鍵崗位管理人員配備不足;(4)監理單位未選派相應資格的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5)未嚴格工序管理和施工質量檢驗。
5.工程名稱:鳳縣供電局生產營業樓工程
建設單位為鳳縣供電局,項目負責人張海峰;施工單位為寶雞先行建筑工程公司,項目經理馬玉忠;監理單位為陜西中興國防工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總監嚴志元。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1)安全防護不到位,樓內臨邊防護缺失較多,多臺鋼筋設備露天無防護;(2)腳手架搭設不規范,落地架與懸挑架混搭,連墻件設置不規范,架底封閉不嚴;(3)模板支撐體系搭設不規范,與外架相連接;(4)臨時用電總配電室設置不規范,無照明,未見重復接地線;(5)塔吊吊鉤施焊、防脫繩裝置損壞;(6)專項方案審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內容不齊全;(7)進場鋼材批次批量與聯合驗收記錄、復試報告代表批量不能一一對應;(8)現場項目經理、安全員證件與人員不符。
6.工程名稱:延安中醫醫院遷址新建工程
建設單位為延安市中醫醫院,項目負責人薛建英;施工單位為中國水電建設集團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項目經理閆亮;監理單位為陜西百威建設監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王根利。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1)現場腳手架搭設不規范,懸挑架密目網內側無小孔安全網,局部與模板支撐連接,剪刀撐未連續設置,落地架體轉角處及特殊部位無加強措施,架體基礎部位無排水措施;(2)臨時用電未達到TN-S配電,總配電室無平面布置圖、配電系統圖和應急燈,配電箱接線不規范,重復接地體不符合要求;(3)部分施工人員安全帽、安全帶使用不規范,作業層臨邊、洞口防護不到位;(4)高大支模工程無專項施工方案和專家論證,執行施工方案不嚴格,安全技術交底針對性不強,模板支撐未進行聯合驗收;(5)現場多臺塔吊未制定運行防碰撞方案,抽查4#塔吊力矩限位無效,頂升液壓千斤頂漏油,附墻插銷未使用開口銷,防雷接地不符合要求;(6)鋼材進場聯合驗收無建設單位負責人簽字,柱筋加密區鋼筋綁扎不規范。
7.工程名稱:榆林市福順國際商廈
建設單位為榆陽區順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高步明;施工單位為陜西富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劉建鵬;監理單位為榆林市大成建設監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趙飛。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1)腳手架密目網內側小孔安全網未滿掛,架體局部與模板支撐連接;(2)總配電室應急燈、配電箱不符合要求,機械設備保護接零接線不規范且重復接地;(3)作業層臨邊、洞口防護不到位,部分施工人員不能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4)模板支撐搭設執行施工方案不嚴格,模板支撐搭設縱橫向掃地桿件設置不齊全,水平桿件單向設置且自由端過大;(5)現場塔吊附著托架螺栓松動,塔吊司機操作室無滅火器,平衡臂上雜物較多;(6)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引用舊的規范標準,審核、審批把關不嚴;(7)建設單位安全文明措施費未一次性足額支付給施工單位;(8)部分特種作業人員證件不符合規定;(9)部分砼成品外觀有缺陷,頂層柱鋼筋錨固長度不符合要求。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實責任,確保整改到位。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切實負起行業監管責任,加強對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的組織領導,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嚴肅糾治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部門領導要深入施工一線檢查指導工作,研究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特別是督查組反饋的問題和隱患,要逐級落實責任,指定專人負責督促企業進行整改,確保整改到位。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責任主體,要依法予以處罰。各地要及時將整改及處罰情況向省廳反饋。
(二)真抓實干,確保工作實效。各地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推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深入開展,推進建筑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實名制管理工作,堅決遏制建筑施工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多發的勢頭,確保兩年治理行動實現預期目標。要進一步加大排查檢查和處罰力度,促使企業負起安全生產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項目負責人的管理,不斷提升項目管理水平,切實發現和解決建筑施工安全問題隱患,確保建筑施工生產安全。
(三)加大宣傳,營造良好氛圍。積極推進質量萬里行活動深入開展,通過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宣傳工程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全社會關注工程質量安全的良好氛圍。對群眾舉報反映的質量安全問題,要高度重視,及時調查處理,嚴肅追究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的責任,并在規定范圍內進行公開,增強各方責任主體依法依規辦事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推動全省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整體提升。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9月30日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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