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監理公司:全面實行電子化清標,防止惡意低價中標!
近日,陜西省印發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監管》的通知。
1、強化過程監管,實行電子化清標。全面實施電子招標投標監管,包括計算機輔助評標、開標電子化清標、異地遠程評標、招投標檔案電子化管理、電子信息化監督等。采用計算機清標系統在評標時對投標文件編制的IP地址、CPU、MAC機器編碼等是否相同的情況進行數據分析,全面實行電子化清標工作,嚴厲打擊串通投標行為。
2、防止惡意低價中標。
對采用通用技術和性能標準的小型工程項目,采用經評審的最低價投標法的,必須經相應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承包單位要按照招標最高限價提供履約保函,防止惡意低價中標;
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投標人的報價,有可能影響工程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評標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投標人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將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3、合格投標人數量:工程項目估算價1000萬以下的工程施工招標合格投標人應當不少于7家,1000萬以上的不少于12家;對監理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100萬以上,依法必須公開招標實行資格預審的項目,招標合格投標人應不少于7家。
4、到崗履職檢查:加大對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是否按照中標備案人員到崗履職情況的檢查。中標人應將投標承諾的駐場項目部或者監理機構組成關鍵崗位人員信息報送省建筑市場監管誠信一體化平臺,錄入關鍵崗位實名制管理。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不得擅自更換。
文件原文:
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監管》的通知
陜建函〔2018〕182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楊凌示范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西咸新區規劃建設局,韓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神木市、府谷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隨著供給側改革的深入開展和工程招投標制度深化改革,我省成立了陜西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級建設工程招投標行政監督和工程招投標交易服務實行分離,咸陽、延安、安康、楊凌等市先后成立了市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但還有部分市未成立,全省工程建設招投標模式和監管模式不統一。為進一步健全完善招投標監管機制,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監管方式,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實信用的招投標市場,優化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關于推進建筑業發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見》(建市〔2014〕92號)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對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標市場管理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明確工作職責,理順招投標管理體制
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監管是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履行建筑市場監管職責。依據省政府三定方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活動監督管理指導工作,負責實施中央駐陜及省屬單位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活動監督管理工作,要結合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實際情況,配齊配強招投標監管隊伍,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市、縣屬單位工程項目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西咸新區所轄管理區屬單位工程項目施工、監理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由西咸新區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管部門負責。
二、強化監管,規范招投標行為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招標投標活動監管力度,重點加強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占主導地位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行政監督部門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托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平臺,通過對工程項目發包申請備案、資審文件備案、招標文件備案、中標通知備案、施工合同備案、工程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更換備案等環節審核,嚴格監督規范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交易活動。
三、建立招標代理企業庫,嚴格代理機構管理
嚴格按照省住建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的通知要求(陜建發〔2018〕67號),建立招標代理機構基本信息、信用信息采集、報送機制,在我省從事建設工程招投標代理企業應當在陜西省建筑市場監管誠信一體化平臺招投標代理企業庫真實準確報送企業、人員、業績等信息,對外統一公開,供招標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參考。登記信息發生變更的要及時在平臺進行更新。加強招標代理機構行為監管,定期開展招標代理機構“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嚴格依法查處招標代理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歸集相關處罰信息并向社會公開,切實維護建筑市場秩序。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對代理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實行動態監管,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等行為的代理企業在一體化誠信平臺進行錄入不良行為并全省通報。
四、全面推行電子招投標,提高監管效率
全面推行電子招投標活動,強化工程招投標過程信息化監管。依法必須招標的國有投資為主工程建設項目應統一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全面實施電子招標投標監管,包括計算機輔助評標、開標電子化清標、異地遠程評標、招投標檔案電子化管理、電子信息化監督等。采用計算機清標系統在評標時對投標文件編制的IP地址、CPU、MAC機器編碼等是否相同的情況進行數據分析,全面實行電子化清標工作,嚴厲打擊串通投標行為。
五、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失信聯合懲戒
加快推進陜西省建筑市場監管誠信一體化平臺應用,加快實現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與省建筑市場誠信一體化平臺數據的互聯互通互用;規范信用信息采集報送機制,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持續推進和逐步擴大企業信用人員評價結果在工程招投標活動中應用。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招標人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處理方法和評標標準,在評標階段,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委員會應當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及各級誠信信息平臺中查詢投標人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存在誠信不良行為人,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或存在誠信不良行為投標人的投標活動依法予以限制,強化失信不良懲戒,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的市場環境。
六、推進工程招投標發包改革,大力推行工程總承包
引導和鼓勵招標人根據工程項目特點,大力推行工程總承包,對裝配式建筑和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在初步設計或方案設計完成后,原則上采用工程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單位對質量安全、進度控制、成本管理等負總責。工程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其承接的設計或者施工依法再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企業的,可以采用招標發包或者直接發包,相應的設計、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依法將部分專業工程分包。除以暫估價形式包括在工程總承包范圍內且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外,工程總承包合同涵蓋的全過程各其他專業,可由總承包單位依法直接發包。
七、強化個人執業信譽,提升市場執業行為
依據《招標投標法》及相關規定,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事中事后監管,嚴肅查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弄虛作假、串通投標等違法行為。加強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合同管理。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標人簽訂的書面委托代理合同應當明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當是具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的本單位在職人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應當具備與項目相應能力及業績,辦理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應當實行實名制,并對所代理業務承擔相應責任。
八、完善開評標制度,優化房屋市政工程招標投標評標辦法
工程施工招標評標應當采用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或者法律、法規規定允許的其他方法。對采用通用技術和性能標準的小型工程項目,采用經評審的最低價投標法的,必須經相應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核準;承包單位要按照招標最高限價提供履約保函,防止惡意低價中標;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投標人的報價,有可能影響工程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評標現場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將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依法必須公開招標實行資格預審的項目,資格審查時應從陜西省建筑市場監管誠信一體化發布平臺數據庫中查詢投標企業信息、人員信息、業績信息,審查投標人資審文件,投標評標時采用綜合評估法,招標人可采用有限數量方法擇優選擇合格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其中,工程項目估算價1000萬以下的工程施工招標合格投標人應當不少于7家,1000萬以上的不少于12家;對監理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100萬以上,依法必須公開招標實行資格預審的項目,招標合格投標人應不少于7家。
九、推進招投標信息公開,維護市場公正公平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招標人應將項目的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按照公益服務、公開透明、高效便捷、集中共享的原則面向社會公示。按規定向社會公開招標項目中標信息,公布公示中標候選人時,應載明中標候選人排序、名稱、投標報價、工期、質量標準、在投標文件中承諾的主要項目負責人姓名及其相關個人業績、證書名稱和編號。
十、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實行兩場聯動
中標人應將投標承諾的駐場項目部或者監理機構組成關鍵崗位人員信息報送省建筑市場監管誠信一體化平臺,錄入關鍵崗位實名制管理。
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不得擅自更換。確因重病或者重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辭職調離中標單位、責令停職或者開除公職、取消或暫停職業資格的、以及招標人認為不稱職等不可抗力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職需要更換的,應按照相關規定,經招標人書面同意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施工現場關鍵崗位實名制管理系統進行網上變更,并報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管部門備案。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市場”與“現場”有機聯動,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是否按照中標備案人員到崗履職情況的檢查。
十一、加強評標專家管理,規范評標專家行為
健全完善對評標專家的入庫審查、動態監管和抽取監督等管理制度,加強對評標專家的管理,嚴格履行對評標專家的監管職責。建立房屋市政工程標后專家評估制,項目招標人、招標代理、投標人對評標專家評審情況和評標報告評估,提出評價建議,報送監管部門。強化專家職業道德管理,保守項目招標信息機密,嚴禁評標專家利用微信、QQ、短信等互聯網手段將信息泄露,一經查出立即取消其評標專家資格;對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十二、規范地方法規制定,嚴格依法監管
各市區要嚴格按照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陜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辦法》等規定依法監管,按照“放管服”原則,修訂清理一些與國家法律不一致,明顯有矛盾沖突的地方法規制度。加快對地方法規梳理,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使招投標管理更加科學、規范、公平、高效,為我省建筑業發展優化提升良好營商環境。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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