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關于進一步防范住建領域風險促進行業穩健發展的通知
漳州:關于進一步防范住建領域風險促進行業穩健發展的通知
各縣(區)、開發區(投資區、高新區)住建局、人社局,各相關企業:
近年來,我市嚴格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要求,積極落實“四項制度”,欠薪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我市工程領域欠薪隱患依然存在,特別是市外建筑業企業在漳項目欠薪問題較為突出,2021年占到全市欠薪案件的80%以上。為貫徹落實“防風險、穩增長、促改革”的工作要求,在鞏固重點領域欠薪治理成果維護社會穩定的基礎上,積極搭設房地產開發企業與本市建筑施工企業、市外總承包企業與本市專業承包企業合作平臺,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形成防風險與穩增長協同并進的良好勢頭,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行業風險防范管控、推動“兩企”融合發展
(一)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
各地要強化房地產市場風險管控,嚴格按照《福建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暫行辦法》(閩建房函〔2005〕88號)相關規定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根據已出臺的預售資金監管細則規范預售資金繳存和撥付行為,對監管額度內預售資金實行重點監管,確保專款用于工程建設和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程項目順利建設,避免出現工程款拖欠和農民工欠薪等問題,維護社會穩定。
(二)推動行業穩步增長
鼓勵信用良好的房地產企業將總承包項目依法發包給注冊地在漳(以下簡稱“本市”)且信譽良好的建筑業企業(且總承包企業未將專業工程和建筑勞務分包給市外建筑業企業):
1、預售許可辦理方面。可繼續參照“漳政辦〔2020〕8號”及市住建局關于商品房預售許可辦理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規定辦理預售許可。
2、預售資金監管方面。項目業主可選擇其中一種調整方式:一是在規定的工程形象進度節點,累計申請支取的預售資金監管額度內資金比例提高5%;二是工程監管資金額度按照每平方米下調300元執行。對于項目業主將總承包工程依法發包給本市建筑施工企業的,按照本市建筑業企業承建的建筑面積占比計算(計算公式:資金支取提高比例=本市建企承建的建筑面積/項目總建筑面積×5%或監管資金下調額度=本市建企承建的建筑面積/項目總建筑面積×300)。
對于市外施工總承包企業承接的房地產項目,總承包單位將專業工程和建筑勞務依法分包給本市建筑業企業的,按照分包合同造價占比計算預售資金(計算公式:資金支取提高比例=分包合同造價/總承包合同造價×5%或監管資金下調額度=分包合同造價/總承包合同造價×300)。
信用良好是指近三年內,企業或企業控股股東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未被列入信用評級觀察名單、未存在違規使用預售資金等。
信譽良好是近三年內,建筑業企業在漳項目未因欠薪行為被列入“欠薪黑名單”。
二、以穩促進,確保建筑業平穩健康發展
(一)加強日常監督管理。針對市外建企在漳項目存在欠薪風險較為突出、隱患較為嚴重等問題,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人社部門做好風險防控和隱患處理工作;對于發生欠薪案件的本市建企,在融資“白名單”推薦、搶險救災通報表揚、建筑業(準)龍頭評選等方面予以聯合懲戒。要切實督促建設單位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和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工資保證金見索即付保函,堅決查處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二)支持建筑業(準)龍頭企業發展。經企業承諾申請,本市建筑業龍頭企業在漳項目可按照漳人社〔2018〕373號文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執行,本市建筑業準龍頭企業在漳項目工資保證金可全部以商業銀行見索即付保函方式提交。
(三)繁榮建筑分包市場。鼓勵市外總承包企業將在漳項目的專業工程和勞務作業依法分包給本市建筑業企業,根據分包合同額占總承包合同額比重計算下調工資保證金繳存標準,最低不得少于總承包合同額的1.5%(計算公式:下調后的繳存標準=(總承包合同額-分包合同額)/總承包合同額×2.5%,且≥1.5%)。
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把關,確保相關惠企政策不走樣不打折。對于以弄虛作假手段騙取政策支持或享受政策后改變承發包關系不再滿足條件的,一經查實立即停止執行相關優惠政策,對其不良行為進行通報,涉嫌建筑市場違法行為的予以立案查處,同時將該項目相關責任主體列入差異化監管對象,實施重點監管。
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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