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項資質納入首批動態核查:包括注冊人員頻繁變動、取得資質證書未滿一年跨省、設區市遷移等
1118項資質納入首批動態核查:包括注冊人員頻繁變動、取得資質證書未滿一年跨省、設區市遷移等
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首批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專項行動的通知
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全市各相關企業:
按照省住建廳統一部署,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遏制資質買賣,清理“僵尸”企業,凈化建筑市場,結合泉州的實際情況,我局研究決定開展首批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對象
1.截止2022年3月31日,市本級權責清單范圍內涉及以下10類情形的已審批建筑業企業,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1)近3年在統計部門無建筑業產值的施工企業。
(2)近3年在稅務部門無繳納稅收的施工企業。
(3)注冊人員頻繁變動的企業。
(4)近3年有質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業。
(5)取得資質證書后,近3年從未做過項目的施工企業。
(6)取得資質證書后,未滿一年即跨省、設區市遷移的施工企業。
(7)近3年存在圍標、串標行為被我市市、縣住建部門行政處罰的施工企業。
(8)近3年存在市、縣兩級被信訪、舉報現象的施工企業。
(9)近3年承建泉州轄區內兩違建筑的施工企業。
(10)近3年存在泉州市、縣(市、區)兩級紀檢監察部門移交線索的施工企業。
2.自愿申請列入首批動態核查的施工企業。
二、核查依據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專項行動的通知》(閩建許〔2022〕1號)、《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泉建審批〔2022〕140號)、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泉州市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建審批〔2022〕160號)等文件規定組織核查。
三、核查方式
1.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實行網上核查;
2.自本通知發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被核查企業須在“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審批系統”提交資質動態核查受檢申請。
3.企業自愿申請列入首批核查的,自本通知發出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將核查申請提交至我局,并在后3個工作日內從“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審批系統”提交資質動態核查受檢申請。
四、結果處理
經核查,企業已取得資質不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2個月;企業整改期間,不得申請該類別資質的升級、重組、合并、分立及資質增項,不得承攬該類別資質相應的新工程;整改期滿仍未達到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撤回其企業資質證書。其中:對已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在建項目的施工企業,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
企業逾期未提交核查申請視為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要求條件,按以上規定予以處理。
除上述首批核查企業外,其他施工企業核查另行安排。
附件:《首批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企業名單》
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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