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符合規定,可先行開工建設樁基部分,“樁基工程”和“主體工程”兩個階段可分別申請辦理施
住建局:符合規定,可先行開工建設樁基部分,“樁基工程”和“主體工程”兩個階段可分別申請辦理施
徐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工程建設項目先行開工建設樁基部分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屬各單位(處室):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紓解企業困難,全力推動項目早落地、早開工,參照省政務辦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江蘇省重大項目建設審批“一件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22〕60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決定采用告知承諾方式在全市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先行開工建設樁基部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和內容
徐州市新建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后,可根據工程項目實際,自主選擇是否分階段申請辦理樁基施工許可。房屋建筑工程建設項目可按照“樁基工程”和“主體工程(不含樁基)”兩個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二、辦理樁基施工許可條件
辦理樁基施工許可須滿足《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8號,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2號、52號修改)規定。其中:
1.樁基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審查合格(取得審查合格意見書)。
2.樁基工程報建的施工單位和該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為同一個單位,并取得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登記通知書,且承諾確保整個工程質量和安全。
3.簽署告知承諾書。
三、辦理流程
分段施工許可手續辦理,由建設單位登錄徐州政務服務網工程建設項目頁面或江蘇省住建廳網站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工程項目施工許可頁面進行申報。
四、相關要求
1.行政審批部門積極推進施工許可分階段辦理,制定相應的審批流程和辦事指南,強化政策宣傳,確保改革措施落地落實。
2.建設單位辦理樁基工程施工圖審查應提供以下材料:
①報審表(樁基工程)。
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③全套樁基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全套樁基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以及表明結構與荷載的相關圖紙和資料。
3.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樁基工程建設施工質量安全管理相關要求,確保樁基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
4.對于虛假承諾、違反承諾等失信或者違法行為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責令整改、并予以公示。
5.建筑工程樁基施工圖紙批準合格后,后續上部結構送審圖紙與送審樁基施工圖紙時的上部結構圖紙須一致,否則需重新審查樁基、基礎施工圖紙。施工圖審查機構應進行核驗。
6.各縣(市)區可參照執行。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試行一年。
附件:徐州市工程建設項目樁基工程施工報建承諾書
徐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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